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现具备食品、农产品、粮油产品、药品、化妆品、铜及铜合金制品、铜线类产品、眼镜、餐饮具、电线电缆等24大类产品905项产品及1473项相关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建有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个。2023年12月获批筹建江西省眼视光产品质检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眼视光检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检验员 |
1 |
本科: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研究生: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检验员 |
1 |
大专:眼视光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 本科: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光学、理论物理、光学工程、眼科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1989年2月23日至2007年2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9.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四、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发送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关资格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至304689370@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毕业院校、姓名、专业、拟应聘岗位(如:张某某+毕业学校+某某专业+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本次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岗位核减。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仅递补1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公示
主要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仅递补1次。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招聘流程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咨询电话:0701--711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