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黄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人员。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的80名人员,派遣到宜黄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60人,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宜黄县纪委监委陪护队20人,由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配合共同管理,承担临时辅助工作,有别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不参与警务辅助人员过渡管理,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
三、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的方式择优招录。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其中政治品质作为政治审查首要条件。
2、年满18周岁以上且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身高168厘米以上。
5、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司法(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可放宽以上条件限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能适应从事相应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 报考人员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1、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军人(曾在部队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
3、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人才;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的遗属。
(三)禁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宜黄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狮子山对面原消防大队)
报名咨询:黄警官13767633735 周女士15070493396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士兵证(军官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彩照3张。
宜黄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办理聘用手续
宜黄县公安局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待遇和保障
1、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不服从单位管理、违法违纪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聘用工资为3500元/月(含医保、社保)。招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3、在工作期间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将依据考核办法给予经济奖励。
宜黄县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综合编辑:小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