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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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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战斗员10名(男性)、宣教员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②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③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1日至2005年6月31日之间出生);持b2以上驾照,驾龄三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岁(1991年6月31日后出生)同等条件a1驾照优先;⑥具有以下特长者优先招录(5公里、百米、400米、游泳、篮球、打字的人员)。

2.宣教员岗位要求:

(1)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

(2)有较强的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能力。

(3)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等工作。

(4)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传媒、动漫设计、摄影美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新闻活动文案策划等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②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④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⑤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⑦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⑧面部、颈部、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不能有纹身,其他部位纹身长径不超过10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⑨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的时间、方式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25日;

2.报名地点: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天华路10号)

3.联系人:田先生,电话:8442350、15070698655;

4.考试时间:7月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报名表(附件1)、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有关辅证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辅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还需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资格的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共4项:1000米跑、立定跳远、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具有特长者还需参加相应的特长测试);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考官依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

2.面试内容及分数: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考生成绩为考官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70%+面试成绩30%+特长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4.宣教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计算机水平、短视频制作等测验,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六)公示和录用

1.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工作要求及待遇保障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实行上5休2,轮休制度。

2.岗前培训期内3800元/月,正式聘用后第一年不低于5500元/月(含单位上缴五险一金),每年按相关规定逐级递增,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按文件标准代扣,上交缴县社保部门。

3.政府专职消防员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所有人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服装,每年安排免费体检,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4.正式聘用后,消防救援大队为入职人员统一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5.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须知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附件下载:00azge

附件:

报名表及测试标准

原标题: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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