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10人;
2.事业编制人员22人。
具体职位详见《2025年奉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
(1)奉新县范围内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2)奉新县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工作人员。
(3)奉新县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4)驻奉新县的中央、省、市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报考。
2.事业编制岗位
全县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3月(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3月(含)以后出生。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
6.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经历;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乡镇机关公务员以及定向生(三支一扶)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年。
8.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入口不合规的。
9.根据相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同时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
3.报名地点:选调职位所在单位(详见职位表)。
4.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2025年奉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④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组盖章);
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⑥《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⑦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由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之后,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考试实行AB分卷,A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基础知识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岗位选调计划数)分别确定各岗位入闱考察对象。若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则该岗位考试的总成绩须达到同考场、同笔试试卷类型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
(二)确定人选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告知选调考试,并将拟选调人员情况分别报至县委组织部。
(三)体检
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应试者,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行承担。
因考察与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奉新党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
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选调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4539786(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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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公开选调工作小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