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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委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方式。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应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短信通知) (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执(从)业资格的,须提供执(从)业资格证书;(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4)岗位要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应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证等相关证明;(5)“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 2021年11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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