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2021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经报名、笔试和资格审查,报考警犬繁育训练基地警犬训犬员岗1的陈永健、袁大溁和胡军3名入闱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警犬训犬员岗2的王锡、方煜坤和周森等3人均自愿放弃,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第4名毛鹏建未通过资格审查,该岗位已无人可递补,岗位取消。最终面试名单如下。
单位 名称 | 岗位名称及代码 | 入闱最低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江西省公安厅警犬繁育训练基地 | 警犬训犬员岗1 岗位代码:00014001 | 44.32 | 陈永健 | 102070301619 | |
44.32 | 袁大溁 | 102071001117 | |||
44.32 | 胡 军 | 102073007226 |
二、面试时间、地点、报到要求
1.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周六)。
2.面试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省公安厅机关大楼内。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厅机关大楼,逾期未进入厅机关大楼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45开始面试。面试前须出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核对身份。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名考生答题时间为15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答完全部考题。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因临时缺考等原因,导致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结构化面试考生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设立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70分,如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此岗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符合要求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赣通码”(“赣通码”可提前在“赣服通”中申领),“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的考生,应当提供2天内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保证材料真实有效,方可进入;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面试答题期间不佩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均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面试期间,对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江西省公安厅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