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辖区消防人才队伍建设,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限男性,宣教员1人、限女性。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2、(1)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5日),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有b2驾驶证以上,年龄为35岁以内,驾驶技术过硬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1年。(3)宣教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1-35周岁。宣教员应熟练掌握办公电脑操作,能够运用软件进行图片编辑和视频剪辑,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新闻策划能力。3、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12月22日起。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为492134704@qq.com。
3、地点:庐山西海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庐山西海巾口乡湖滨大道)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咨询电话: 18370218380 联系人:陈龙龙
(二)资格审查
1、时间:随报随审。
2、地点: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3、方式: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
(三)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1) 审查通过后,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所占分值为40分;其它两项各占分值为3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3)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再进入面试测试环节。
2、面试
体能测试完毕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环节通过后,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体检费用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为1个月试用期,由九江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通知退出队伍。
2、能胜任工作的转为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3、通过九江消防救援支队考核的,大队与之签订劳务合同成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岗位职责
1、灭火战斗员及消防车驾驶员,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员相应职级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除有特殊情况外;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在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85%的前提下,原则上每月休6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6)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
(二)保障待遇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2000元/月,正式入职工资标准29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岗位补贴100元/月)。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000-5000元/月(其中包含五险一金)及其他待遇的标准。被聘任拥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消防车驾驶员和宣教员,属特殊岗位,可享受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参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中确定的:优先优待保障(1)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3)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4)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政府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职业前景
1、设立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层工作岗位,各项表现优异的同志可安排至管理层工作岗位,进一步拓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
2、增设了驾驶员、通讯员等岗位,为部分工作成绩突出但因年龄、身体条件等原因申请转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创造条件,延续职业生涯。
3、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表彰奖励。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附件:
1.《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医院体检项目表》
3.《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