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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26名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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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以及战勤保障能力,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报考、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战斗员、驾驶员、派驻人员)共计26名,其中:战斗员3名,驾驶员1名,派驻人员22名。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新龙县户籍的待业人员(2021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新龙县的)。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5.战斗员和驾驶员性别要求均为男性。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三)加分规则
1.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加5分。
2.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加5分。
3.荣获省、州(市)、县级以上个人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以上所加分数均在折合后总成绩累加,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6.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7.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8.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9.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面颈部有纹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纹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纹身的。
10.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6月10日,逾期不受理。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049021931@qq.com ,报名材料只接受扫描件PDF格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各1份。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各1份;各类表彰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各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发送至1049021931@qq.com) 。
4.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等扫描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
(三)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四)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
拟招聘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招录办通知,由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缴费
对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心理素质测试科目每人次80元,面试费每人次80元。缴费时间安排在心理测试与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按招录办通知领取准考证。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招录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不含一代身份证、不含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报考者,需事先填写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承诺书,在考试前由考试组织人员统一收取,未携带者无法参加该项考试。
战斗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驾驶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占总成绩20%,驾驶技术测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派驻人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总成绩2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战斗员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5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成绩评定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2),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二)驾驶员技能考试和派驻人员笔试。驾驶员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实际操作,驾驶员技能考试只有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试参加。派驻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消防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参照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内容标准,成绩评判“合格”或“不合格”。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格检查。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在新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照相关体检要求由考生自行向新龙县人民医院缴纳。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办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进行。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战斗员”“驾驶员”“派驻人员”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驾驶员技能考试(驾驶员)、笔试(派驻人员)、面试总成绩和加分原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政治考核情况。
按不超过招录计划2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递补。本次考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因体检、政治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照体能测评成绩依次予以递补;因个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按照总成绩依次予以递补;试用期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再依次予以递补;对拟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内退出的,按照总成绩再依次予以递补;除以上情形之外,其他情形的不再递补。
(三)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属实、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战斗员”“驾驶员”“派驻人员”招录对象公示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岗前培训,为期30天。入职培训完2周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按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由新龙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分配至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一)职业发展
1.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2.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管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标准执行,试用期间将进行封闭式岗前培训,每月发放基本工资3280元,试用期结束后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4100元(含五险一金)。
(三)其他待遇
1.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食宿条件予以保障。
2.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
3.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每年为专职消防员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八、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参加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工作的范围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相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同遵守一日工作生活制度,周末节假日除正常休假外出外,全天在营区值班备勤。
(二)遵规守纪。签订聘用合同后,严格遵守中国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纪律条令》《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备救援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与应急救援业务训练规定》和《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量化管理规定》等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
(三)工作考评。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30%。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龚继威  电话:13990458459
杨寿茂  电话:17381024119
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1.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战斗员、驾驶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派驻人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新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gk-UNOGda6wKpuwT6b2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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