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负责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4.能熟练掌握视频、音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的策划、编辑、主题性宣传片拍摄剪辑;
5.能熟练使用相机以及基本的软件(photoshop、Premiere、微信公众号编辑)操作技能,如有视频制作、动漫设计、制作VLOG、H5等特长的优先录用(有新媒体行业工作经验,新闻、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6.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2024年公务员考试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被开除公职或有吸毒、赌博等劣迹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3000元/月,同时享受社保、工会福利、年度体检等待遇及劳动法规定假期。
2.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入职体检
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