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和内部临聘辅警中选聘符合条件的辅警171名:1、其中局机关文职辅警37名,巴山派出所文职辅警2名;2、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80人(含15名留置场所看护人员)、各派出所勤务辅警共48名。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及特殊岗位的年龄男性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
2、崇仁县户籍,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的工作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3、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及特殊岗位的可放宽至初中文化以上;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9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622室)
(二)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操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检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政审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及录用
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拟聘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即文职辅警月薪1500元、勤务辅警月薪1800元,文职辅警或勤务辅警中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岗位的月薪2100元。试用期合格的除基本工资外,进行层级认定后每月增加发放100元至350元不等,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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