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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民兵训练教练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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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民兵队伍规范化建设,增强民兵应急应战能力,因工作需要柴桑区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民兵训练教练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全程公开公示。

·招聘计划

按照以岗定人,按需设置的要求,拟招聘民兵训练教练员4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高中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在部队服役期间有文书、业务科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5.军队转业军官、退役军人、有国动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服役期间任正(副)班长、获得表彰者优先。

7.中共党员优先。

8.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经(或正在)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选聘条件的。

·招聘报名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3.报名地点: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4.咨询电话:19379220208(黄火林)、19101501018(王哲)、18162260055(梅旭东)。

5.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材料;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1份;

(4)学历及奖励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5月10日前。

2.方式:由区人武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选资格。

(三)招聘考核

分为理论考核、体能考核、军事技能考核、信息化技术考核、面试等5项。

1.理论考核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3)考核内容:三大条令、基本常识、申论,分值分别按30%、30%、40%计算,满分100分。

2.体能考核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3)测试项目:3000米跑、俯卧撑、双杠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蛇形跑等5个项目,各占20%,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3.军事技能考核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3)内容:“四会”教学法考核,满分100分。

4.信息化技术考核

(1)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3)内容:word文档编辑、excel表格制作。

5.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面试规则:根据理论、体能、军事技能、信息化技术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选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选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6.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理论考核成绩×20%+体能考核成绩×20%+军事技能考核×20%+信息化技术考核×20%+面试考核×2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格检查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参照柴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注意事项: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者)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拟入选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政治考核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严格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由区人武部等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应聘者的家庭、村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听取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并协调公安部门核实应聘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违法犯罪情况。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区人武部将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

2.经考核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柴桑区应急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5年,其中试用期5个月。

3.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如不能遵守军队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岗位,一律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日常管理

1.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1)参加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2)参照《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武装部“四个秩序”正规化管理规定》参加工作,无特殊情况保持24小时驻地在位,如有事需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二)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15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2.伙食费补助。参照军队人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军队有关人员标准执行。

3.奖惩制度。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基干民兵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有关事项

1.参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2.参聘人员必须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报名登记,请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参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本公告由柴桑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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