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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招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核考试,成绩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成绩不合格者,参加补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培训期间,视为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合格后,为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确定为3000元/月。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要求落实基本工资4500元/月。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发放岗位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