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兴国县公证处为兴国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3名,此次招聘不纳入正式编制,属临聘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2023RECRUIT
坚持“自愿、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条件/2023RECRUIT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大专学历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3.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为法学;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3)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4)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为计算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在职人员;
(7)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2023RECRUIT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兴国县司法局公证处。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4)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须贴有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性、应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兴国县司法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通知上岗。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2023RECRUIT
1.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每月26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000元、单位缴纳四险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2.所招聘人员须服从单位管理,积极履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岗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五、联系方式/2023RECRUIT
联系人:刘辉福
联系电话:0797—5322729、15970903662
本公告由兴国县公证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