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条件 |
临床医师岗 | 专技岗 | 3 | 医学类专业(10);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合计:3个博士岗位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注意事项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最终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6年。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聘用。
2.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人员总量管理,享受医院购房补贴及医院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同时可以享受江西省“博士后九条”及南昌市“人才十条”等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其他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