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农林、生物、中医药、工程、财经、幼师和管理于一体的多学科综合性学院。学院地处中国药都—樟树市,占地面积802亩,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学院秉承“公诚勤朴”校训,树立“质量立校、民主治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基地强基础、以创业促就业、以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思路,努力实现“有特色、有内涵、有创新、有竞争力、有推动力、有影响力”的办学目标。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思政 教研岗 |
专技岗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政治学理论(030201)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2 |
生物工程 教研岗 |
专技岗 |
1 |
生态学(0713)、作物学类(0901)、园艺学类(0902)、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3 |
中医药 教研岗 |
专技岗 |
1 |
中医学类(1005)、中药学(1008)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