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8-30 03:19:20 关注:38039次
根据我校财务处工作岗位需要,2019年拟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的要求。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职,服从管理。2.具体条件:
部门 | 岗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人员条件 | 报名邮箱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财务处 | 会计岗 | 会计 | 1 | 1.会计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使用、处理及维护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性优秀,高度的敬业精神及高涨的工作热情;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张欣宇 88181553 |
注: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及学位,我校职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组织管理
1.学校财务处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长由财务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2.支部纪检委员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3.财务处成立招聘面试小组,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
三、应聘报名
学校在校主页-人才师资-人才招聘-派遣制人员招聘栏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9月6日17:00。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个人简历等材料发至应聘岗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及附件以"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表"和“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简历+高校人才网”格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年龄、专业、学历、技能等资格条件由用人部门负责解释。
四、人员遴选
用人部门根据公布的岗位人员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遴选,遴选按照择优方式进行,对未遴选上的人员,应邮件回复未审核通过的原因。
五、资格审核
用人部门在笔试前与遴选通过人员联系并进行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各种证书原件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每个岗位审核通过的人数与所招聘人数至少满足3:1的比例方可进行考试。资格审核后将《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六、组织考试
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试题由第三方命题,笔试由统一时间开考。面试试题由第三方命题,面试工作由招聘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与所招聘人数的3:1的比例选取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高于笔试分数60%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数60%即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笔试:9月12日(周四)下午14:00-15:30,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范围:会计学相关知识、行政公文写作
面试:9月19日(周四)下午14:00-17:00,地点另行通知。
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专业思想、言语能力、思维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面试工作安排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1年,其中考察期1周,考察期结束时用人部门填写《考察结果鉴定表》,鉴定合格的留用,鉴定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八、监督检查
纪检委员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人事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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